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实际情况,以及学校下发的《南昌理工学院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学院创建平安校园,以“讲法治、话平安”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力求在全分院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要意义的宣传,让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任务和要求更加深入人心,让全分院师生员工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热情更加高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任务和创建和谐学校、和谐院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机电工程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珍(党总支书记) 徐世廷(分院院长)
副组长:张劲恒(分院副院长) 朱海燕(院长助理)
成 员:熊建华(综治专干) 苗士光(办公室主任)
衷菊霞(学工科长) 姬博诚(学工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机电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口径宣传月活动的资料,督促和落实好活动,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效果显著。
三、宣传重点
1、宣传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
2、宣传学习省委、省政府指定的《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赣发〔2014〕6号)精神;
3、《深化平安江西建设行动方案》(赣办发〔2013〕14号)精神;
4、宣传《2012年南昌理工学院综治和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让综治工作深入人心,让全院师生充满“主人翁”的精神,力求综治工作和谐稳定;
5、宣传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主要内容,努力在全校以及学院范围内形成声势浩大、气氛浓烈的创建平安活动氛围;
6、宣传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活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7、大力开展宣传综治战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典范、先进事例,宣传广大群众敢于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同时加强三月“雷锋月”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
8、大力弘扬和宣传法治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将实际经验大力宣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活动目标
为贯彻落实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首先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领导班子首先要对这项工作高度认识,继而才可以各司其职,将精神层层落实下去,通过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我们要在全分院营造良好的氛围,全体教职工以及学生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同时在活动中,在广大师生中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达到真正的效果,不能走过场。
五、具体工作安排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
1、3月1-10日,分别召开领导部署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班主任行政例会、专职教师例会以及团委学生会例会,在会议上学习党的“十八”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2014年南昌理工学院综治和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状》等其他综治宣传材料;
2、各班级分别以学习消防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主题、宣传学习安全知识、预防火灾、防骗、防盗以及防邪教组织等为主题召开学习、宣传型班会,并在3月中旬出一期黑板报,由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评比,并将优秀板报张榜公示。
3、办公室负责制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橱窗,并迎接学校评比;
4、3月15日前,团委牵头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向全院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维护师生利益。
5、3月25日前,由领导牵头,带领学工科以及全体班主任对学生宿舍再一次检查,尽可能的排查一切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6、结合三月“雷锋月”,由分院团委、学生会举办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创建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使所有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参与的活动,使不良行为没有滋生的环境;
7、三月底前完成分院全体教职工与分院领导签订责任状、各班级学生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
六、工作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科室各班级要以三月综治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学校的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相互交流,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所有活动必须有方案、有总结、由题材、有照片,各部门要抓好落实工作,不得走过场,4月上旬由办公室负责,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总结。
机电工程学院将按照学院综治办的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