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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请销假、调课制度
日期:2018-04-09 08:15:2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135

 

为稳定正常教学秩序,对请销假、调课事宜制定本细则。

一、请销假

(一)凡因公、私事需离岗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假满应及时到学校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否则出现问题由本人负责。

二、调课

(一)不准无故旷工,不准私自调课,否则按学院有关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二)教师因病或因公出差短期内不能上课,教研室应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如确无适当人选可代课,所缺课时应安排补足。

(三)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必须在三天前办理调课手续,填写调课申请单,并注明正当理由,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至少于上课前一天报学院教务科审批、备案。调课落实后,由学院教务秘书根据“调课通知单”通知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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