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一、改革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依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和中央党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关键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全国青联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根据自身结构情况,进行体制改革,特制订本方案。
二、主承办单位: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三、改革内容:
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依据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标准,根据扁平化方法来改革学生会的职能部门设置,降低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降低发文、会议推进的工作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在职能部门分工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须设置主席团,由执行主席 1名组成;聘用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标准上不超出 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组员标准上不得超出联络服务学生总人数 1%。
具体改革如下: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共有四个部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秘书处。聘任本院团委书记担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自评报告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关键讲话精神尤其是对青年学生工作关键指示,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全面开展组织改革,以“用心、用信、用行”的服务宗旨,科学高效的完成了改革。现报告如下: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关键讲话精神,连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国家和民族事业中,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奋斗。在广大同学当中愈加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关键价值观活动,引导广大同学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传输正能量,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大学生 。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增强了工作自主性、规范性,牢记服务宗旨。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学院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扎根同学、勤奋工作、求真务实。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下设4个部门,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其他常设层级,除主席团和工作人员外未设其他职务,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学院学生会组织;聘请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规范健全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降低层次、提升效能,避免“行政化”倾向;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明确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指导职责,推进学生会组织深入加强工作联动,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共有4个部门:秘书处、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各个部门负责人不超过1至2人,学生会组织总人数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执行主席负责执行学生会决议,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门工作,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完善了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作人员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学年或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需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异、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告,接收广大同学监督。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须定时、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其关键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订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意见和提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大会代表经班级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组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它学生会干部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确保广大同学参与机会。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深入规范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产生方法;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会成员退出机制;不停强化学生会成员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愈加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果断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表率,赢得广大同学信赖。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不得投机钻营、自我设计,借组织平台为个人“镀金”“铺路”,谋求“加分”等私利。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力戒模仿行政化工作方式。不得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作风漂浮、慵懒无为。牢记自已的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得以学生“官”自居,追求头衔、装腔作势,不得向同学指派与工作无关的任务,不得未经批准以学生会及工作人员名义开展其他业务。作风问题是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的红线,时时刻刻考核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特此报告。
改革自评表
学生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机电工程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和团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的院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以倡导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主要原则和宗旨。
第二条 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成员。成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和指示,带领全系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本着“用心、用信、用行”的工作理念,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学生之家、干部之校、师生之桥”;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系部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加强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团结,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条 本会聘请机电工程学院团委书记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成员的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 凡取得南昌理工学院学籍学生经过面试并承认加入本会者均为本会成员。
第六条 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成员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成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七条 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八条 学生会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学生会
第九条 学生会换届选举:执行主席由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学代会批准产生。
第二节 主席团
第十条 执行主席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执行学生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门工作。
(二) 决定学生会机构设置,向系部提名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三) 向系部报告工作,筹备下届学生会。
(四) 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节 工作部门
第十二条 各工作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设负责人、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各工作部门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晰工作方向、内部职权,并报主席团审批、学代会备案。
第四节 学生会成员
第十四条 本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 学习成绩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广大同学,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工作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成员应定期作出工作鉴定,并通报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提交退出学生会申请的成员,需向主席团递交正式书面材料并由学院团委盖章确认。
第四章 学生会经费
第十六条 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提出预算,经系部审核,上报学院,列入学院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 学生会在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时,可以广泛利用社会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各自的工作条例,但内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十九条 本章程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生代表大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之日起生效。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院级组织工作人名单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由 10 人组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院党委初步审核。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 1人组成,成员候选人经系团总支推荐、系党支部同意,院团委联合审查,报学院党委确定,由大会全体会议实行差额选举。
三、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本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不赞成、弃权。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空格内画“〇”号,不赞成的画“X”号,弃权的不划任何记号。投不赞成票时才能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中填上相应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中画“〇”号,否则无效。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上盖有“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七、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八、本次大会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 2 人,其中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计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经大会全体会议代表表决通过。已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九、如果选举中出现本办法以外的其他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1名,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2名,差额1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委同意,由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要情况
一、时间:2021年9月14日-15日
二、地点:新教学楼409教室
三、参会人员: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2名,学生委员会 10 人,学生代表80人。
四、会议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二)听取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汇报;
(三)通过关于召开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通过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五)就大会议程、工作报告、章程制定或修订,以及大会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等进行讨论。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南昌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大会代表按学院在校生人数6%的比例产生,拟产生正式代表80人。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比例、性别比例、专业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学生党员比例,学生代表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学生代表人数的50%,非学生干部人数不低于学生代表人数的 50%。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由院学生会推荐产生;非学生干部的学生代表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产生的学生代表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