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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18-01-05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277

为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院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 

        1、院长、党总支书记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安全工作由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2学院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告知我校保卫处电话83830110,以备不时之需。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不得推卸事故责任。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院落实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日常考勤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院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或者其他处理。

       9学院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学院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办公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学院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对于教学区域好宿舍区域出现的各种电路问题及时上报予以维修。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院在校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四、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院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院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院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南昌理工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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